上陣子,手機摔壞了,友好借了一台手機給我。開機過後,發現儲存在手機內多年的許多簡訊都找不回了。
兩週前,手提電腦再也開不到機了,試了幾天,送修後獲知硬碟損壞,資料永久性消失。
前幾天,回鄉4天休息,又回和老友同住的房子,發現老友的女伴已收拾所有東西搬走了。他們分手了,我甚麼都沒問,陪著老友喝酒玩電腦。
許多人許多事就如此輕易溜走,要捉也捉不住。使用新的手機,與朋友的聯絡沒有停過;使用另一台電腦,互聯網與電郵一樣方便;沒有女伴的老友,臉上笑容依舊。
但是,新手機少了親愛朋友的祝福,它簇新發亮的外殼,摸起來沒有溫暖。手提電腦儲存的寶貴照片永遠消失,互聯網億萬張各種照片,都無法取代她和我的唯一合照。
更淒涼的是老友,明明是他覺得自己出了問題,所以刻意放手讓年輕有為的女伴離開,他的神情是如此不在乎,甚至冷漠得有點決絕。但是,他卻在夜裡醉後發飆,拿著刀子發呆。
這夜抱著滿懷心事在在阿梅喝著啤酒,只喝了一瓶,卻發現自己不勝酒力,和以往連盡3瓶仍毫無醉意的狀態有異。
這才想起自己年過30,除了被歲月帶走許多人與事,也帶走了我的青春與信心。這些年來一直在尋覓和等待一些找不回的東西和過去,就像《絕代雙驕》裡的十大惡人千方百計向歐陽兄弟追討一筆寶藏,卻不敢出外尋找獵物,再賺取昔日的黃金萬兩。
難怪人說,英雄莫提當年勇,我也不該再提往年情。林憶蓮唱道:“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風雨,縱然記憶抹不去,愛與恨都還在心裡。真的要斷了過去,讓明天好好繼續,你就不要再苦苦追問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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