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些朋友鼓勵我繼續寫性愛的事。其實,性不是男女關係的全部,就如吵架、牽手、家務、哭泣,只要有愛,都是刻骨銘心的回憶。
許多歡樂旅程是共同經歷,也是永世惦記的幸福;無數次性愛的高潮,是彼此緊記的生命交匯。但是,許多不愉快的回憶,才是情愛裡最難忘的組件。記憶中最深刻的妳,不是床上赤裸顫動的身體,而是輕輕地牽手散步的片段,以及吵架後妳流下的淚。
曾經用文字吸引了女孩,她和我睡了之後才知道我是無賴。
曾用眼淚征服了女孩,她夢醒之後才知道我很軟弱。
曾用溫柔融化了女孩,她痛過之後才知道是我的絕情。
曾用巧語哄騙了女孩,和她分手之後才知道我太卑鄙。
記得妳歇斯底里地哭罵我的負心,記得妳幽怨痛恨的眼光斥責我的出軌。傷害女孩的心,一直以來都是心中認定的最大罪惡。可是,自己一再重覆著這些錯,也不斷噬咬自己的心。
女孩的眼淚也騙過我,她的性感與感性都會迷糊了我。所以我們在愛裡都迷失了自己。每次吵架,每次說分手吧,最後總是捨不得離開;每次離開,每次都說不回頭,最後總是拖泥帶水。妳我曾流過的淚,溫柔地灌溉彼此的生命,共同成長,只是一路上付出的代價,要過了很久才會雲淡風輕。
只有在另一段經歷痛過哭過,我才會珍惜之前的妳給過的溫柔。在一夜孤枕寒冷之後,我才會想起,曾經麻木不仁的親吻擁抱,曾經尋常的噓寒問暖,日後竟是千想萬盼卻不能再有的小小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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