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分手或離婚前會做的事,往往令人感到吃驚。
丈夫搭上外國女郎的阿花,在離婚前拿著老公名下的附屬卡,買了一件衣服兩個手袋,刷了1萬5000令吉。
和阿熊拍拖7年的女友,在分手前悄悄拿著他的提款卡,把戶頭裡僅有的1000多令吉提光。
阿秀覺得這樣做很不可思議,怎麼女人這樣拿男人的錢,似乎有損女性的尊嚴。我反而能夠理解女人的想法。
女人會覺得這是她應得的。女人陪伴著你虛度青春,越來越沒有身價,成熟男人則在愛情和歲月的灌溉之中,性情變得更沉穩溫和,經濟也比較穩定。當女人變成爛茶渣,男人正好變成鑽石王老五。
所以,曾經挨窮共苦而不曾分甘同味的糟糠之妻,往往會在分手前做點補償自己的傻事。有些女人曾經說過她絕對不會做這種事,可是到了哪個時候,所有的理智和尊嚴都被心理不平衡的妒火焚化。
分手的那一段日子,心靈的創傷很痛,生活的重新調適更無時無刻提醒著自己剛剛失去一段辛苦經營的感情,這是難免的。我們再如何相勸,失戀中的女人都不願醒過來,因為心頭有太多不甘心。
直到多年以後驀然回首,她才覺得自己當初的行為實在太傻太過火,自艾自憐的模樣更是惹人討厭。可是,女人都是從同樣的傷痛中走過來的。
女人自覺人生被糟蹋的感受情有可原,相比起來,一些男人所做的事情,則更令人鄙視。
離婚男人有幾個會准時付贍養費?就算肯給錢,男人不但會附送黑臉,分分鐘會性騷擾前妻,想要再續前緣打一場“友誼波”。
我聽過更賤格的男人會利用孩子來欺負前妻,離婚時用爭奪撫養權來威脅前妻,離婚後還三不五時向前妻討錢,恫言不給錢就虐待孩子。她試過報警,但警方說是家事,不太願意處理,可憐的女人還真的乖乖給錢。
當然,我也看過男女離婚後還能來往,這是雙方因誤解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再見還是朋友。但是,現代人離婚的原因有一半以上是因為其中一方背叛,這種傷害對一段感情來說終身難癒,還不如一刀兩斷,沒眼看。
把背叛當作吃飯的人,離婚後總會想起前情人,對於這種想吃回頭草的馬,最好不要靠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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