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日 星期一

衝動的懲罰

有人以為我的酒量很好,其實是假象。我是“一日不過三,過五不騎車”,意即一天不要喝超過3大瓶,否則月尾就沒錢吃飯;若是喝下超過5大瓶,就不要騎機車,隨便找個地方睡覺,或是搭德士回家。

這種酒量很普通,但我平常喝酒後臉不改色,如果是好友對飲,大家平靜如喝茶,如果是酒友較量,大碗酒大塊肉,吟詩作對,不亦樂乎。

我和酒友不會大吵大鬧,最多是大開黃腔;不會跳脫衣舞,最多是色瞇瞇盯著女人;更不會醉後撩打架,只會趴在桌上睡覺。

所以我向來引以為傲的是酒品,而不是酒量。這世界上沒有喝不醉的人,只有酒品好不好的問題,有自制能力的酒國同道會在倒下的前一刻含笑放下酒杯,高歌一曲不如歸去。

有時看到一些人喝醉後儀態風度全失,露出猙獰面目,不但吐得滿地,還要口出惡言,口齒不清胡亂罵人,教人退避三舍。

有些酒鬼最愛強灌別人喝酒,人家出錢他出命,你喝得慢一些,他就說你養金魚,喝得快一些,他就拼命添酒。遇上這種角色,我通常裝死,自稱不勝酒力,讓自以為天下無敵的酒鬼贏了就算。

花貓經常講我喝酒的壞話,其實他的酒量不好,酒品也普通,喝多兩杯就會“追酒”,明明舌頭變大了,還要叫了一瓶又一瓶,而且他會拼命傳簡訊找人談心。

喝酒後精神放鬆,如果是好友歡聚暢飲,放浪形骸,無傷大雅。不過,若是心情不好對月獨酌,酒入愁腸愁更愁,往往會做出傻事,尤其一時眼花把恐龍女擁入懷中,後患無窮。

想起那次藉著酒意拉起妳的手,每次刀郎的歌聲響起,醉後總會黯然淚流:“那夜我喝醉了拉著妳的手,胡亂的說話,只顧著自己心中壓抑的想法,狂亂的表達”。

喝醉總會變得膽大,也會變得自以為是:“我自說自話,簡單的想法,在你看來這根本就是一個笑話。所以我傷悲,儘管手中還殘留著你的香味”。

有時我捉錯恐龍的手,然後唱道:“如果那天你不知道我喝了多少杯,你就不會明白你究竟有多美,我也不會相信第一次看見你,就愛你愛得那麼乾脆”。

第二天醒來,我只能唱道:“這是對衝動最好的懲罰”。

沒有留言: